7.普通高中补录 2012广州中考普通高中补录与注销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高中(含注册报到后有缺口的)和公办高中择校,由市招考办在广州招考网公布补录计划,通过征集志愿进行统一补录。具体做法是:在普通高中第三批录取结束后,由市招考办在广州招考网(www.gzzk.cn)统一公布补录计划和各校原录取最低分数,凡未被录取,学业考试成绩在有关普通高中学校原录取最低分数以上的考生可登录中考服务平台(http://zhongkao.gzzk.cn/)补报志愿,市招考办将根据考生志愿先后、按学业考试成绩高低进行投档录取。
8.普通高中录取的注销
(1)凡已被普通高中录取的新生不能退档。
(2)凡已被普通高中(含公费、择校、民办)录取,不按时注册报到的学生,视作本人放弃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由招生学校在广州市中招录取系统注销其录取结果,并且不能再参加普通高中补录,只可以参加职业类学校录取。
注:被公办择校或民办高中录取的考生要求放弃原录取结果参加中职学校统一投档录取的考生,可在7月15日-16日到区、县级市招考办(中教科)或市招考办递交书面申请办理注销手续,再参加中职学校统一投档录取。
日期(时间) |
录取工作进程 |
备注 |
7月6日上午 |
独立招生学校(班)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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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上午 |
普通高中提前批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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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上午 |
普通高中第一批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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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下午 |
普通高中第二批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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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上午 |
普通高中第三批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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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12日 |
普通高中学校新生报到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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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8:00-17:00 |
考生填报普通高中补录志愿 |
缺口计划于填报前公布 |
7月15日上午 |
普通高中学校补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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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下午-7月16日 |
受理录取结果注销申请 |
公办公费生不得申请注销 |
7月17日-18日 |
中职学校录取(第四批) |
含省、市、区属中职学校 |
7月19日-24日 |
中职学校新生报到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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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27日 |
中职学校注销逾期未报到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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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 |
公布中职学校补录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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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27日 |
考生申请注销原中职录取结果 中职学校补录(注册入学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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